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类型
财政资金支付的各类项目,其中财政资金支付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仍须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平台进行招标。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应提交的材料
1.招标备案。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代理合同和政府采购计划函。
2.组织招标协调会。对于财政预算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机构组织招标人、监管部门召开协调会,确定招标实施方案。
3.编制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函确定的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或 询价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组建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委会评审采购文件,并将招标人和评委会的审核意见和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送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4.在政府采购网站等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
5.召开答疑会,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和答疑,将补疑或答疑文件送监管部门备案后,发放给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6.落实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需再次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督促投标人暗示提交投标保证金。
7.组织开标、评标会议。负责评标结果公示与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后,发布中标公示。
8.发放中标通知书,退还投标保证金,整理汇编招标投标资料。